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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14   浏览:

一、基本原则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2.按照“自由转出,审核转入”的原则,我院一年级朝鲜语(韩语)专业本科生根据学校安排,可申请转专业。ISEC项目为中外合作,不属于转专业范围。

3.遵循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的原则,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个性与专长,因材施教。

二、相关规定

1.我院内部只有朝鲜语(韩语)一个可转专业,不存在院内互转。

2.我院可转入专业为朝鲜语(韩语)专业,转入人数上限6人,文科。拟转入学生需在大一第一学期的学习中没有挂科或受过校级处分。

3.我院朝鲜语(韩语)专业培养零起点学生,之前没有朝鲜语(韩语)基础的学生也可申请转入。为保证转入学生的学习效果、减轻其学习压力,转专业学生转入我院2023级

学习。

4.转专业学生已修读过的课程学分有效,同类课程可申请免修,其他可计入选修类课程学分,所缺必修课程须补修。

5.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自愿转专业的学生。外语成绩好的学生优先录取。

6.其它内容参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程序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实施细则等转专业工作。

2.拟转专业的学生须通过信息门户提交《转专业审批表》。

3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

4.学院对初审合格的学生按照学院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并安排拟批准转入学生试听2—3 门课程后,确定并上报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5.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组织学生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

四、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可至我院教务部或致电4310116咨询。